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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合同(6篇)

来源:玛特美食网

设备工程合同

  施工单位: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电 话: 传 真:

  甲方: 深圳大学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深圳市西丽大学城内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公司电话:0755-285588 传真:0755-286858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深圳大学理办公室 (简称甲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就甲方厨房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等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大学城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购置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深圳大学城内

  3〉工程范围:厨房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保修;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方的厨房必须在 20xx 年 / 月 / 日交给乙方进场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土建、水电等配套工程和完善的施工现场;

  2〉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或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3〉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天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本项目有关报批手续未能得到及时批准影响供货和施工安装; 5〉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货款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发生战争、地震、台风、火灾、交通事故等阻碍生产、运输、安装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1、;详见附件工程量报价单(包括厨房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保修)。

  2、各项工程范围内单项造价详见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清单》;

  3、承包范围如有变动,以甲方文字通知为准,增减部分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中的甲方定价执行;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照业主认可的施工图纸和设备清单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业主的利益,双方约定产品及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进口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或生产地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安装。

  第五条:【工程验收】

  1、厨房设备工程以设备清单和本工程施工图纸为验收依据,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验收文件,验收不合格不计算保修期;

  2、厨房设备工程未经交付或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则视作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保修期,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不承担负责。 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按报价清单列明的产品。

  第六条:【质量保修】

  1、对所提供的设备免费保修期限详见附件,免费保修期内,所保修的设备质量问题,一律免费维修,易损配件(如水龙头、摇摆龙头等)的免费保修期为六个月,若因人为及意外因素损坏,乙方按实际收取维修费,所有外购设备均按生产厂家保修标准进行保修。

  2、保修期满,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档案,提供终身服务。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A、甲方的义务

  1、办理该项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

  2、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源、清除现场内的所有障碍物,确保运输通道畅通;

  3、按时支付本工程的各项设备工程款; 4、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对施工图纸进行审定、认可,并派驻代表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施工;

  6、对施工现场的工程人员和设备义务提供良好保安措施,但乙方必须加强对自己设备的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负;

  7、督促其它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配套施工项目,确保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期内向乙方交付具备完善施工安装条件和现场;

  8、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其他单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和现场管理; B、乙方的义务

  1、受甲方的系统管理;

  2、本厨房工程设计的方案提交甲方审定;

  3、负责做好施工期间材料、设备的保管;

  4、严格按《工程图纸》和设备清单进行生产配备和安装;

  5、及时发货到甲方工地,不得无故拖延;

  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结算手续;

  7、认真履行维修服务,确保甲方顺利使用。

  8、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审批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但所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A、工程款支付方式:

  1、收款人: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2、账 号:400002850920xx88273 3、开户行:工商行深圳龙岗支行

  4、支付方式:转帐或汇票结算均可,以进入乙方指定的帐号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拒收现金)

  B、工程款的结算:

  ① 签订本合同 10 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2,785,500.00);

  ② 主要设备到场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即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4,2,500.00);

  ③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即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1,392,750.00); ④ 剩余合同总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4,250.0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保修服务情况一次性付清。

  备注:

  (1)甲方将工程合同款项统一汇入乙方合同指定账户,并在工程验收时签署

  总价确认书;

  (2)合同项目最终结算以报价单、设备增补协议书、设备变更通知书及甲方代表确认的项目签证书为最后依据、变更。项目单价按原始合同价格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变更、终止、拒绝全部履行本合同,该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所生产的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每延误工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0.2%。如延误工期超过30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必须按合同付款,才能使用该设备。若由于甲方原因延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切由甲方自负。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竣工日期应顺延,并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偿乙方损失。如项目途中停建、缓建或中途变更设计方案,造成乙方人员的返工、窝工、倒运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等。

  5、设备交付验收后,由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甲方依据合同签证单据属实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付款。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第十条:【其它事宜】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竣工日期应当相应顺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一周内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对已明确的各项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变更,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项目增减,竣工后按实际结算,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4、工程自施工开始至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日期内所进行的工程部分由乙方管理,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全权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按照合同约定,甲方须如期足额支付同期货款。甲方付款时,乙方经办人须持有乙方出具的收款委托书。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乙方人员和设备到达甲方场地,食宿及设备管理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食堂及设备发生丢失和毁损,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应成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工程竣工办理手续和结算工程价款及保修期满终止。

  附件:服务价格明细表及保修期

  甲 方: 深圳大学理办公室 (盖章) 地 址: 深圳市西丽大学城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xx 年 7 月 日

  乙 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xx 年 7 月 日

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装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款的确定,预付和结算:

  2.1消防工程造价为:定价人民币 元整(¥: 元).

  2.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结束付清全款。

  第三条:甲方工地管理代表:

  第四条:乙方工地管理代表:

  第五条:甲乙双方工作职责:

  5.1乙方的责任:

  5.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

  5.1.2乙方做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资料,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和施工资质。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施工资质的复印件给甲方。

  5.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法律责任。

  5.1.4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所有消防验收必需资料的前提下,义务帮助甲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报验,但相关部门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甲方的责任:

  5.2.1甲方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5.2.2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场地内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移以便于乙方施工,有责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摆放材料和工具的库房,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规费不予计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配合主体进度)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七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甲方未付清工程款期间,本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及设备产权为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工程后,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主设备甲方提供,辅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辅助甲方核算材料及费用)

  制冷系统安装。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货到现场后,制冷设备安装工期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6.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设备工程质保期。

  7.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行业标准。

  8.甲方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主设备材料的供应,乙方在收到材料后签收。

  (2)甲方提供工程技术做法,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施工。

  1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提供辅材(见材料明细单)。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机械按时进场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3)乙方负责做好施工记录和交工验收资料,并协助该工程验收。

  (4)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5)乙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安装人员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派为工地代表,处理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问题。

  (7)由于乙方施工中,未按安全要求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及施工手续的办理。

  12.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_按平面图纸、技术说明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2日内验收。

  213.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和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3)施工现场冷库垃圾由乙方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月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大酒店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贵州省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音响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1、本音响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设备总款人民币:¥3101.00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壹佰元整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部设备款优惠后实收:¥270000.00(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5万元作为定金。

  (二)甲方装修完工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备货,货到甲方工地,甲方验货付款¥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三)工程全部完工,甲方付给乙方¥60000.00.(陆万元整);剩余10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后5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仍需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即竣工验收合格(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开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必须按配置品牌,甲方验收后方可安装,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需增加设备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清单单价结算。

  4、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维修保养:

  1、本音响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音箱单元三年包换,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最低维修费用及材料成本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三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本音响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音响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与费用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竣工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客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竣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竣工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3%。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竣工时间内,推迟一个星期仍然不能竣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注:竣工即指竣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须承担甲方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月 日

设备工程合同

  甲、乙两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监控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两方关系

  乙方为甲方工程的总包方,甲、乙两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将本合同工程进行施工。

  二、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施工范围:监控系统的设计,

  5、工程范围:车间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的录像保留天数在 12 天以上。

  6、施工标准:按照如国家“弱电技术要求”。

  三、监控系统要求布线要求

  1、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2、设备由甲方指定乙方安装。

  四、工程总造价及支付:

  1、工程总造价

  (1)、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两日内付款,乙方应在确认收款后一天内开始施工。

  五、工程设备验收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六、 工程安装、调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5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3 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开通后12个月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

  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5)、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八、售后服务

  (1)为 12个月内 免费维修。 超出保修范围内,收取人工费用。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设备工程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在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期限:

  本工程施工工期2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本工程进场日期为20xx年3月25日。竣工验收日期:20xx年4月20日。

  四、工程内容及质量要求

  乙方按甲方所需要的厨房设备数量、规格、要求而维修安装调试(具体详见设备清单为准)。

  五、维修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不含税务)合计人民币大写 百 拾 万仟 佰 元整。¥: 元。(详见产品清单数量为准)设备维修如有增减,再另外结算。

  六、付款方式

  1、实行分期付款方式,即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为本合同定金。

  2、乙方维修进度到,就清洗油烟罩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为工程进度款。

  3、设备维修及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开业经营1个月内付清本工程维修全部余款给乙方人民币:(¥: )

  4、如果甲方未能向乙方支付本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七、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完成工期不符合规定,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造价,偿付逾期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甲方每天按合同总造价,偿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 所在地人民起?。

  八、其他

  1、工程进场施工前,甲方应现场清理完毕,完成供排水及土建烟道等设备,免费提供水、电、能源(油、石油气等)装置,并接到施工现场范围内供乙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延期

  (1)甲方在合同规定进场前一天,不交给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能源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时。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影响6小时以上时。

  (3)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而 影响施工进度时。

  3、设备安装过程必要破坏的土建,修复应由甲方负责。

  4、(1)工程设备预算表(或设备清单数量),经双方协商签字后所补充的文件等均为本合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法鉴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号:(吴光)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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