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动向
第 23 期
(总第471期)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2009年06月19日
国信观点: 区域将引领区域经济轮动高潮
动向: 利用外资将出现一定的变化
两化融合将成为产业振兴的突破口
点评: 环保“风暴”尚需环境法积极跟进
保增长切勿演变成“国进民退”
文摘: 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增超10%需审计
九部委发布通知清理对国产设备招标设限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事宜
一周动态: 两部委明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重点
银行间外汇市场资金清算引入新机制
我国将引导优质外资企业适时在境内上市
借鉴: 韩国重新审视大米市场
越南环保产业方兴未艾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009年以来,已有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方案、上海建设“两个中心”、上海市南汇区并入浦东新区、海西经济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等6项重大区域出台,相关部委消息,一系列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的也即将陆续出台,而长三角区域规划、海南国际旅游岛、重庆“两江新区”、深圳综合改革配套等也有望获批。区域经济正以风起云涌之势进入人们的视野,区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中最具活力的领域。它既承担着经济增长由外向到内涵转变的使命,又承担着促使实现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责任。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区位优势各异,在经济规模、发展水平上的互补性发展是其它国家所不具备的比较优势。因此,在国家区域的引领下,区域资源配置、产业分工、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供应、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范围,都将形成一系列需求扩大、结构升级、经济增长的循环,区域整合、轮动将进入加速期,为新一轮经济增长增添巨大动力。
一、区域已成为宏观中不可忽视的选项
宏观离不开区域,在宏观中,无论着眼于长远考虑,还是立足于近期需要,都要充分发挥区域的功能。积极发挥区域在宏观中的作用,有利于增强宏观的空间指向性,避免“一刀切”。同时,也有利于宏观的执行和贯彻,使得预期得以比较好地实现。另外,在中国发展到目前阶段,只有充分发挥区域的功效,化解区域经济不协调的问题,我国平稳、高速的可持续发展才有望实现。
1、区域差异客观上要求区域发挥更大作用
区域经济学理论认为,适度的经济差异对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过大的经济差距对经济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也是明显的。区域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经济发展初期,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区域经济差异也会随之扩大,区域经济差异可使生产要素集中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虽然牺牲了落后地区利益,但是可以获得较快的整体增长速度,所以说,区域经济差异有益于经济增长速度。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差异的继续变大,超过了区域可以忍受的最高水平(也可称之为区域经济差异的适宜水平),就会出现各种经济和社会矛盾,如果此时不采取促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积极措施,过大的经济差异将减缓区域经济的增长速度。经济差异和经济增长速度的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如下:
当经济差异未达到a0以前,随着经济差异的逐渐变大,增长速度也逐渐变大,当经济差异超过a0以后,经济差异的变大反而会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也就是说,a0是区域可以忍受的最高差异水平,在达到a0以前,经济发展会从差异中得利,在a0以后,差异会阻碍经济的增长。
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与区域差异看,已接近临界区域,如果区域差异继续不断拉大,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效应将逐步体现出来,因此,区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2、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需要区域
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环境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协调统一。但现有市场环境下,环境资源没有被市场所涵盖,因此人们为了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而过度使用环境资源,把本应自己支付的成本转嫁到别人(包括子孙后代)身上。尤其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为追求各自利益,造成自然资源不合理地被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环境被污染、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退化等一系列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致使地区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与区域整体发展最优很难实现。这些不仅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从和地方的角度看,追求的目标是使资源在空间优化配置,实现国民经济高速增长,逐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实现地区间相对均衡发展。而地方追求的目标一般仅是辖区范围内经济发展。从理论上来说,不论是,还是地方,都应该考虑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但前者可能更关注整个宏观的可持续性发展,而后者关注的区域仅限于地方,这就出现了目标冲突问题。不仅如此,地方甚至忽视环境问题,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这就使得和地方的博弈关系不得不予以足够的重视。
从地方之间看,产业的发展提倡专业化和协同化,地区间因为资源禀赋不同,在产业分工中扮演了不同角色。问题是:如果落后区域想打破原有分工或是想在原有分工中一定程度上改变自己的地位,而有此愿望的区域又有多家,且彼此条件类似,因为发展胜于不发展,就会出现恶性竞争。
显然,如果没有区域的配套,国家宏观很可能面对地方以“下有对策”作为执行应对的尴尬局面,国家宏观的预期效果将大打折扣。
二、区域引领下,区域轮动将成为现实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正在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工业化、信息化、一体化、区域化和全球化,催化和加速中国社会建设与改革,加速中国从生产要素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经济型发展转变。随着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经济圈的辐射作用日益增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重庆市、成都市、深圳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试验)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提速等,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将更趋协调、互补和可持续,区域经济在引领下,将出现轮动高潮,也将成为经济增长的亮点之一。
1、区域合作为区域经济轮动创造条件
进入2009年,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入。京津冀共同签署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推进一批具体项目有效对接;上海与武汉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沪汉全面战略合作的协议》,深入开展七个方面的合作;浙沪经济合作洽谈会举行,会上签约了76个合作项目,总投资额193.7亿元,协议引资额191.3亿元;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取得进展,长三角地区已成为跨省、市资金流动最为活跃的地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已进入到以环环相扣的细节推动区域合作竞争力形成的阶段,形成了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合作新局面,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区域合作的稳步推进,将为区域经济的轮动创造、机制环境。
2、经济圈逐步形成使得区域轮动成为可能
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区域经济在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迅速凸显。对于大国经济来说,作为“发动机”的增长极,单靠个别产业和个别城市是无法实现的,而必须依靠主导产业体系及其布局的大城市群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持续高速增长。这固然是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等多种力量共同推动的结果,也与我国快速发育的大城市群作为空间载体有着根本的联系。
随着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网建设,扩大内需以及东亚经济一体化加深,核心经济圈带进入多元化调整重组过程。一方面,沿海核心经济圈提升和拓展。即:以首都圈为核心,以山东半岛、辽中南地区为两翼,提升和拓展环渤海经济圈;以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关于长三角地区进一步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加速形成东海经济圈;以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为引擎,加速形成南海经济圈;另一方面,依托产业、人力资源、市场转移升级,内地将形成新的三个极化核心经济带,即: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地区、昌九地区为依托的长江中上游经济带;以中原地区、关中地区以及国家能源基地为依托的黄河中游经济带。
未来,经济圈的合理布局与综合开发,将成为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因为现代信息技术、快速交通技术与经济全球化的交互作用,既为生产要素的空间流动创造了条件,也为集聚经济超越单体城市和单一都市圈,在大城市群的空间尺度上实现更多、更高层级的发展红利提供了可能。
3、经济发展现实也促发区域经济轮动
随着土地、环境服务、劳动力等基本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不断下降,人民币升值压力上升以及创新型国家核心战略的实施,一方面,沿海核心地区——珠三角、长三角、首都圈、山东半岛、辽中南地区向产业“微笑曲线”高端领域转移,重点推进研发设计、品牌服务和专业化服务的发展,逐步走上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和人力资源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周围地区、特别是市场通达性较好的沿海核心地区毗邻区域以及沿长江、沿京广线、沿黄河中游地区,则积极承接沿海核心地区因产业和人力
资源升级转移出来的产业和人力资源,加速推进自身产业和人力资源转型升级。
沿海地区具有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水平高的特点,是中国的发达地区,但是遭遇到市场需求缩减、要素价格上升等方面的压力。迫切需要加快结构转型和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
东北地区具有城镇化水平高、城镇熟练劳动力比重高、商品粮基地面积大的优势,但是也存在老工业基地的转换与资源型转型等现实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改革、技术改造、市场化重组等形式,尽可能盘活存量资源。另一方面也需要面向国内外扩大开放,引入新的投资主体,扶持新兴产业,加强产业创新与技术创新,在机制创新中形成一批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主导产业群。
中部地区整体距离沿海发达地区较近,又有一定的矿产与土地资源优势,但是中部地区具有城镇化水平较低和资本相对缺乏的问题,并或多或少具有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转型以及贫困区域脱贫等问题。中部崛起过程中,一方面,要提高中部产业的专业化与价值增值水平;另一方面,要利用沿海地区与国外产业转移的机遇,促进中部与沿海的一体化发展。
西部地区虽然地域面积大、资源相对丰富,但面临的不仅有整体不发达的问题,还有防范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问题。在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供求矛盾得到缓和的基础上,构筑起西部稳定的生态屏障,发展以资源开发与加工、特色农副产品产业化等特色产业是其主要目标。
总之,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从“点”向“面”的发展和提升,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板块,到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等,东、中、西、东北等各个经济区域的发展呈现全面隆起之势。 (胡少维)
近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题为“充分发挥吸收外资对保增长的积极作用”的文章,指出,将密切关注形势发展,认真研究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体系,为外商投资营造稳定透明的环境、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和规范高效的行政环境,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显示,未来利用外资将会出现一定的变化。
[问题]自2008年10月以来,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发展为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已连续8个月下降,这是自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吸收外资首次全面下降。今年前5个月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降幅一直在高位徘徊,分别为32.7%、15.8%、9.5%、22.5%和17.8%。前5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340.5亿美元,同比下降20.4%;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0家,同比下降33.8%。
我国吸收外资下降的原因,一是外部环境变化所致。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最新数据,2008年全球FDI流量为1.66万亿美元,比2007年下降15%。并购交易也锐减,2008年并购交易额同比下降29%。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出现经济衰退,公司对外投资能力下降,投资意愿也明显减弱。据调查,目前全球拟增加投资额超过30%的公司比例从2007年的32%下降为21%,拟减少投资的企业比例由10%上升为16%。由于许多新投资项目被暂时搁置或取消,2009年全球FDI将进一步下降30%至40%。
二是为应对金融危机,不少国家进一步放宽对外资准入的,出台税收减免等优惠,我国吸收外资面临的国际竞争加剧。此外,为保住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发达国家对实体经济重视回升,采取财税等措施吸引公司资金回流,对外转移制造业进程将放缓。同时,公司为了度过危机,大幅重组其全球投资,导致国际资本将更多地在发达国家之间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将相应减少,面向发达国家市场的制造业投资甚至会撤离,国际资本流向将发生重大变化。
但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4月底,我国已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6.6万家,实际使用外资8830.8亿美元。2008年,占全国企业总数约3%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工业产值占全国的29.7%,缴纳税收占全国的21%,出口额占55.3%,进口额占54.7%,直接吸纳就业4500万人。吸收外资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规模,优化外资产业和地区结构,对于我国克服当前困难和保持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策]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没有改变,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将不断释放。为应对金融危机相继出台的扩大国内需求、保持金融稳定、推动产业振兴和技术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目前,无论是官方和民间都意识到,吸收外资并不单纯是对外开放的问题,它关系到中国的财政收入,关系到中国的就业,关系到中国下一步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考虑到外资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可能将再次推出新,以稳定和扩大吸收外商投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商务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包括、商务部、财政部、科技部等)研究制定稳定外资的措施,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稳规模、促就业、调结构上,进一步调整,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
未来将重点支持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区域发展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外商投资。一是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对高新技术产业吸收外资提供支持;二是区域性调整,在中西部吸收外资下降了30%以上的情况下,如何支持中西部的协调发展;三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要进一步提供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服务。另外,在外资目录上,禁止和的领域将减少,放行的会增加。一些地方也可能会出台更优惠的吸引外资。
在辽宁鞍山召开的全国钢铁行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典型经验座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杨学山表示,工信部将结合《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和技术改造等举措,继续抓好钢铁行业“两化”融合工作。钢铁行业两化融合步伐的加快,意味着产业振兴规划落实中,两化融合有可能成为产业振兴的突破口和落脚点。
[问题]目前我国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明显的粗放增长模式,低加工化、高耗能、高排放问题突出;二是企业满足于加工组装,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严重影响了就业人员的收入提高和人力资本培养;三是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严重缺失,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研发能力差,大多数关键技术受制于人,高技术产业发展滞后;四是多数行业主导权被外资控制,民族工业发展空间受到严重;五是关系到工业生产社会性、合法性的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严重,对于国家信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目前的工业基本上还是在走传统工业化的道路,与时代要求有一定的距离。
在经济信息化时代,对工业经济增长起主要作用的生产要素已发生了质的变化。无形的信息不仅成为生产要素,而且是最重要的一种生产要素。与传统工业经济中以有形的劳动、资本、原材料能源等为主要生产要素已有本质性区别。同时,企业、经济运行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工业经济时代,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主要是一种有形物质产品的交换关系,表现为一种由物质流构成的网络结构。而在信息经济时代,无形的信息成为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联系的主要纽带,更多表现为一种由信息流交织而成的无形网络。这客观上就要求我们在产业振兴中要有区别于过往传统的思路和对策。
[对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定历史阶段提出的重要的历史命题。“两化融合”反映了工业化和信息化对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一致性,反映了经济发展中,工业技术、工业活动、工业生产与信息技术、信息活动、信息生产的互补性。“两化融合”实质上要求,既要加快工业化,也要加快信息化,同时,信息化要更好地服务于工业化,工业化要为信息化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两化融合”不仅包括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工业经济活动与信息经
济活动的结合、工业发展与信息产业发展的协同,还包括工业化进程和信息化进程的互补以及工业化工作领域与信息化工作领域的协调。“两化融合”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了现实的解决途径。
比如钢铁行业,我国钢铁工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就是信息技术不断扩散和深化的过程;目前,我国钢铁工业正进入信息化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时期。一是钢铁企业信息化发展路径日益清晰,正加速向集成应用转变。二是信息化与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各环节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信息技术在生产装备、流程优化、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应用,对于提升企业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响应能力、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钢铁企业信息化涌现出了多种典型发展模式。四是在推进“两化”融合的过程中,催生了一批新型的钢铁“两化”融合服务企业。
显然,“两化”融合是实现我国工业由大到强的必由之路。国家有关部门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结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结合技术改造等应对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继续抓好行业“两化”融合工作。
未来,将要树立一批“两化”融合的行业典型,加强示范推广;结合技术改造,提升“两化”融合水平;推动“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引导企业走科学的“两化”融合道路;培育技术支持和服务企业,提高行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围绕行业信息化中的标准规范的制订,建立和完善工业信息化标准规范工作体系。
6月11日,环保部对外发出通报,暂停审批位于云南、山东和内蒙古三地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即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从6月15日至18日之间,环保部和有关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赴云南、山东和内蒙古,对被暂停审批的区域和企业进行现场督察,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督察内容包括地方相关产业规划和国家产业是否相符,不符合的是否重作规划。此次督察,不仅仅要督察相关违法项目是否停工建设,而且也要检查相关产业规划是否调整到位。在此次专项督察后,环保部还将对被暂停审批的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下半年,包括上述三地违规项目检查在内的环保督察行动仍将开展。如针对“4万亿”扩内需的巨额投资项目,环保部要在今年7月份,组建专门的检查组,针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投运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执法检查。除了上述投资项目的专项检查,环保部还将进行一系列执法检查。包括对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两高一资”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和造纸业执法检查。与此同时,已进行了6年的八部委联合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依旧继续进行。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还将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如按贯彻钢铁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的,控制钢铁行业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显然,在4万亿投资实施3个季度后,环保部对违规项目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显示了国家有意利用保增长契机,进行相应的经济结构调整的意图。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我们注意到在环保“风暴”的背后却凸显出环境基本法的滞后。
1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施行20年来,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这部法律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载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成为了所确定的治国方略。
环境基本法是人类正确认识自然、重新检讨人类传统生活方式,规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的产物,也是由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所形成的不同于一般社会关系的环境社会关系,客观上需要有统一的法律调整的结果。它是确立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建立环境法律秩序的重要保障。从这个角度讲,环保“风暴”尚需环境法积极跟进。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行业向民企开放。在公平公正原则下,民企在各行业一展拳脚,为社会创造了很多财富。民企还与国企公平竞争,互相取长补短,推动各种经济模式不断进步。据测算,我国目前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工业生产总值、70%左右的工业新增产值、近60%的销售收入和出口额、税收的40%以上和75%的就业岗位,均来自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生力军。另据权威部门统计,2008年中国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1.37亿,占全国就业人数的15.34%。无论农民工还是大学生,在中小企业就业的越来越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但为国家、地方创造税源,也为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创造条件。
但在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过程中,一些行业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
比如钢铁行业,由于没有市场,海鑫钢铁从去年11月开始限产,全部6个炉停产4个。据媒体报道,许多民营企业面临类似“海鑫”的命运,或出售股权,或被整编重组。如杜双华控制的日照钢铁,即将被国有的山东钢铁重组;而张志祥、郭广昌和刘永好在宁波钢铁中的股份,今年3月已全部转让给宝钢集团。与钢铁行业相似,石油石化、航空、煤炭、金融等领域,也呈现“国进民退”的趋势。
当然,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出现“国进民退”,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但越来越多的行业出现“国进民退”就值得警惕。
一些行业“国进民退”,主要是因为“民”在资金贷款这个关键问题上得不到保障。金融危机下的企业普遍缺乏资金,取得银行资金支持就等于注入新鲜血液。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尽管各地都声称保护中小企业,但不少中小企业老板到处呼吁,今年第一季度银行放出的4万多亿元贷款,大部分给了国有企业的大项目,许多中小企业难以分到一杯羹。
在扩大内需中,为何不少民营中小企业享受不到“贷款阳光”?多年来,不少地方在经济指导思想上流行“抓大放小”,可民营企业几乎都是中小企业,目前的国有企业几乎都是大企业。这样,银行在贷款上自然会向大企业倾斜。
但保增长不能走“国进民退”之路,因为“国进民退”不仅是经济策略问题,更是事关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原则问题。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和规范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努力防止和解决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近日,在与审计署协商一致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引进审计监督机制,提高概算调整的严肃性和科学性,防止项目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
国家、工信部等九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通知说,目前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反映强烈。这些做法明显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约了装备制造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不利于提高重大装备自主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影响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为此,通知专门对制止国产设备使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通知明确提出,在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要重点清理存在通过设定歧视性条款国产设备使用的规定,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投资项目属于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内容要进行重点审查,并监督落实。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工信部、商务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项目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加大对歧视和排斥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投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采用歧视性条件,间接或直接指定采购国外品牌产品或功能部件,国产设备使用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规定,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流程,建立完整的管理链条和内部控管机制;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财政部近日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或者乡镇或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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