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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公司时,债权人应享有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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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会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代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承受,法人的工作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由法人承担。所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3种观点: 公司合并不履行告知义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瑕疵出资是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股东瑕疵出资会影响行使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注册公司申请人是法人么注册公司申请人不一定是法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设立登记。申请注册公司,可以由申请人亲自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是公司,就应当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人均有权提出异议。二、下列债权无异议权:1、合并公告登出后产生的债权,不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2、公司内部职工对公司享有的劳动债权不宜享有对合并的异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债权人能提出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可以提出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债权人有权反对,债权人的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债权人在知道公司合并的消息后,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异议权的主要内容就是债权人享有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权利,但是公司债权人是否可任意选择这两种方式,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种观点: 合并决议合法的公司承担责任,决议违法的做出决议的股东承担责任。如果作出合并的决议本身没有问题,作出决议的流程符合法律且决议具有正当目的,仅是合并的外部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瑕疵,则由负有通知、公告、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作出合并的决议不合法,则由作出决议的公司股东承担责任。风险提示:公司合并的流程可以分为内部流程和外部流程:1、外部流程主要是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办理变更登记;2、内部流程即为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合并的决议。除此之外,若公司的合并涉及被合并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亦要按照法定程序来终止被合并的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2种观点: 一、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有什么主要权利1、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有以下主要权利:(1)知悉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合并有哪些法律后果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有:1、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导致一方变更或者出现新的公司;2、导致公司权利义务的转移;3、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

第3种观点: 合并决议合法的公司承担责任,决议违法的做出决议的股东承担责任。如果作出合并的决议本身没有问题,作出决议的流程符合法律且决议具有正当目的,仅是合并的外部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瑕疵,则由负有通知、公告、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作出合并的决议不合法,则由作出决议的公司股东承担责任。风险提示:公司合并的流程可以分为内部流程和外部流程:1、外部流程主要是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办理变更登记;2、内部流程即为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合并的决议。除此之外,若公司的合并涉及被合并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亦要按照法定程序来终止被合并的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1种观点: 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知悉权。就是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单位合并债权债务关系怎么办呀原单位合并后债务关系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合并的程序及法律后果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后的法律后果是:公司自做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最重要法律后果:合并后的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为公司合并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如公司与一家负债较多的企业合并,公司依法就需承继该企业的债务,这样势必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为规避这种情形下对债权益的损害,《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公司合并时可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是:1、合并决议作出后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2、对合并决议提出异议的权利;3、及时申报债权的权利;4、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有哪些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应予支持。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民应予支持。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1.当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发生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分立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清算情形发生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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