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债务重组方案不被债权人同意时,债务人可以考虑以下应对措施:1. 修改方案并征得债权人同意;2. 申请人民进行强制清算;3.申请破产重整;4.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其中,前三种方法需要明确涉及法律程序和具体要求,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债务人在当事人会谈中,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或者建议修订重整方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债务人提交的破产重整方案,债务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清算;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重整;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一、甲企业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内容是什么?甲方:乙方:丙方: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1、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2、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3、上述第一条中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予以抵偿。4、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5、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6、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的债权。7、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二、债权的发生原因是什么?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自己不存在过错,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企业面临着债务重组还是一些其他方面的事情,完全是可以通过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但是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哪些,比如说说债务的清偿问题。
第1种观点: 1、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一、分公司可以交社保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可以购买社保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承担责任要分情况而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则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1、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一、分公司有哪些特点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5、分公司没有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第1种观点: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债务转移二、债务抵销三、债务豁免四、债务混同五、削债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七、债务转为资本八、融资减债九、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五条 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第六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七条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第九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是公司,就应当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人均有权提出异议。二、下列债权无异议权:1、合并公告登出后产生的债权,不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2、公司内部职工对公司享有的劳动债权不宜享有对合并的异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债权人能提出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可以提出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3种观点: 一、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有什么主要权利1、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有以下主要权利:(1)知悉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合并有哪些法律后果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有:1、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导致一方变更或者出现新的公司;2、导致公司权利义务的转移;3、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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